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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乳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民生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牢固树立“大救助”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在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突破重点、难点,逐步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管理规范、公平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救助保障标准不断提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6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67元,目前全市保障城乡低保7458人,年发放保障金4200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目前全市供养特困人员2739人,年发放供养资金3200万元。
儿童保障政策不断健全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50元,目前全市现保障孤儿12名,年保障资金24万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40元,目前全市保障困境儿童23人,年发放保障金42万元;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标准进行保障,目前全市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4人,年发放保障金126万元。
残疾人补贴制度不断完善
将补贴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简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手续和审批流程,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协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补贴。目前全市享受两项补贴13595人,累计发放资金1900万元。
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不断创新
完善市、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审批权限下发至镇街,规范审批业务流程,强化镇街救助审核审批主体责任。近年来,陆续承接了省民政厅“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加强特困人员监护试点”等试点工作。
公示公开力度不断增强
制定下发了政策明白纸、救助流程图,同时在镇村公示栏长期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政策、受助及时。利用政府网站,每月将动态调整后的低保、特困人员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镇街利用便民服务大厅进行公示,村居利用公示栏长期公示,并针对人员动态调整按月进行更新,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并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慈善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慈善观念不断深入,社会各界参与慈善规模逐步扩大。近年来,持续开展助医、助学、助残、助老、扶贫等慈善救助项目,积极与威海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情系老兵 关爱老党员”“孝亲 敬老公益摄影”“提升饮水品质 关爱百岁老人”等公益慈善活动。2021年以来累计支出资金2077.2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万余人。
有问题可以咨询
乳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665129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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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Answers
Q1
听说最近威海市出台了《威海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外省户籍人员在我市居住想要申办低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省外户籍(含港澳台)且在我市辖区居住的困难群众,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Q2
请您介绍一下我们是如何简化残疾人补贴申领流程的?
今年8月份,为方便残疾人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我局联合市残联下发文件将“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发至镇街,镇街工作人员在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时,通过与低保信息系统、残疾人证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共享的方式,获取残疾人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低保办理信息、残疾人证办理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同时,“两项补贴”实行跨省通办,镇街在办理补贴时发现我市以外户籍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当及时将信息推送至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审批部门进行办理。另外,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取消了经济困难老年人(低保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审批流程,由市民政局直接通过救助系统提取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补贴发放。
Q3
请您介绍一下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需要符合那些条件?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本地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