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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海市人社局转发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测算,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383元,并以此为依据核定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2019年度威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范围是3269元——16346元。
那么
经过调整之后
今年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到底该怎么计算呢?
根据规定,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这样
我们就可以计算出
2019年度威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平均缴费基数是
65383元÷12个月
也就是5449元
最高缴费基数是
65383元÷12个月×300%
就是16346元
最低缴费基数是
65383元÷12个月×60%
就是3269元
提醒大家
第一,今年新退休的人员需要注意,由于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有所调整,为了确保今年新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不受影响,暂按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69305元计发临时待遇。待国家和省出台待遇计发过渡办法后,再作待遇清算。
第二,从7月1日起,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一次性救济费暂停发放。待省里制定待遇计发过渡办法后,再统一发放。
第三,参保人员应该在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作为缴费基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需要注意的是,最低缴费基数只是缴费的最低标准,当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应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职工工资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消息来源:威海人社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