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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乳山出台文旅经济扶持政策,企业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转载 徐老三2019/06/27 09:01:4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乳山文旅 作者:乳山文旅 338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旅游,一座城市的名片!

文化,一座城市的灵魂!

两者缺一不可~


现如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

人们对旅游品质越发关注

“打卡式”旅游早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因此,更具个性差异化的文化旅游

渐渐成为人们的新宠


尤其是那些文化底蕴深厚

大力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的景区(点)

人流交织,络绎不绝~

为进一步助力全市企业新旧动能变化

推动乳山文旅企业高质量发展


6月4日

乳山市政府新闻办

2019年各行业经济奖励政策

文旅产业方面的经济扶持政策是哪些呢?


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企业方面


对企业新上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企业的,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并给予资金奖励。对当年实际投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奖励50万元对新成立的国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分社,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年内新引进并对外营业的世界连锁品牌高品质酒店奖励50万元

鼓励文旅企业创树品牌方面

培育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在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开展的评选活动中,荣获国家级、省级、威海市级文化产业品牌,分别奖励企业3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年度内新评定为国家3A级以上的景区、三星级以上的酒店分别给予奖励

扶持原创文艺作品生产方面

对在中央或省电视台、剧院播(演)出的展现乳山元素的原创电视连续剧、原创电影作品、舞台艺术作品,在院线播出的电影作品,获得国际及国家级或省级重大奖项的作品给予资金奖励。对加入中国文联、山东省各文艺家协会会员给予资金奖励。扶持出版图书,个人自费出版且有国内正式刊号的文学类图书。

扶持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方面

将国家级、省级、威海市非物质遗产项目转化为生产经营、带动地方就业的,年税收达到50万元奖励5万元,每增加50万元奖励5万元对入驻景区、文化园区、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孵化器的经营者,给予一定的租赁费用补贴。

鼓励文化产业集聚化发展方面

由个人或民营等社会资本出资新建、实行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展馆、名家工作室等文化场馆,给予建设租赁费用补贴。对经认定的乡村记忆馆,根据投入情况给予每处最高2万元的扶持资金。

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展览活动方面

鼓励各类行业协会、景区、企业、个人在市外举办大型书画、摄影、剪纸等各类艺术展,经宣传文化部门批准,布展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每次展览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动文化对外交流合作方面

对文化企业参加由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组织的国内省级以上展览会给予摊位费全额资助对自费参加国内省级以上展览会的,每家企业按照摊位费50%给予资助,其中省级最高资助不超过1万元,国家级最高资助不超过2万元。

鼓励乡村旅游发展方面

对民间资本投资新发展渔家乐、农家乐,接待户、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进行奖励。对民间资本投资新发展的精品采摘园,达到规范标准的奖励5万元对符合精品民宿规范标准的新建和改造提升的乡村民宿,达到15个床位的,每个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

引进客源方面

对一次性从同一目标客源市场组团来乳,在乳过夜且游览一个以上有门票景区的组团社进行奖励。同时,对全年接待游客人数累计达一定数量的本市旅行社及引进或举办能促进产业发展专业会议的企业进行奖励。


其他行业扶持政策是哪些内容呢?

快跟小编一起看一下

☟☟☟

今年对“海纳英才计划”的政策调整

一是提高生活补贴金额,将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2000元提高到1000元、2000元、5000元


二是适当扩大享受补贴范围,对通过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教育系统招考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参照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执行。


今年工业领域奖励政策特点

激励性更强。突出了冲击新目标的奖励。对冲击新目标企业新上项目,达到新引进项目标准的,与新引进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对纳税过1000万元且连续三年纳税保持增长的冲击新目标企业(以2017年、2018年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基数),按主体税种(增值税、所得税)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分档扶持。冲击新目标行动入库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对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按当年设备投资(以税务发票为准)的6%给予扶持。


精准性更强。调整了突出贡献企业家奖励标准。对当年企业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经营者,授予“突出贡献企业家”称号,其中,纳税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家,给予5万元奖励;纳税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家,给予10万元奖励;纳税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家,给予15万元奖励。新增了对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的奖励。对入选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范围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山东省“隐形冠军”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导向性更强。突出了智能发展、高端发展、链条发展。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对认定威海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培育)企业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提高上下游配套能力。对龙头企业采购本地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年累计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采购结算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今对现代农业奖励政策有了新变化

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对连方成片发展茶叶、蓝莓、苹果、葡萄、猕猴桃、中药材(不含西洋参、高丽参)等标准化产业基地300亩以上的,且实行种植基地+(仓储、初加工、深加工、电商平台、文旅设施等)“1+1”模式的产业融合园区,给予扶持奖励。其中,对新建产业园300亩以上的,按100亩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扩建后连方成片达到300亩以上的,每扩建100亩给予1万元补贴对新建产业园区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1%予以奖励扩建产业园区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上限50万元。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方面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威海市级示范社示范农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方面

新增对当年认定的省级“新六产”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企业设立期货交割库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今年,继续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威海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今年创业方面补贴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

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惠及人群,对符合条件的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最高为15万元创办小微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以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符合条件最高可给予300万元贷款对农村贫困人口及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发放创业扶贫担保贷款,个人免担保最高不超过3万元,单位需提供必要抵押和反担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创业补贴政策

对于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且在创办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是5000元。对于2014年6月17日以后注册营业执照,租赁经营场地的创业者,在所租赁固定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个体工商户可享受5000元


今年在推进海洋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方面奖励政策

育苗育种方面

对工厂化养殖育苗规模不少于5000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善,建有监控室、实验室、档案室、展示厅,构建了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且与省级以上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建立实质性长期合作关系的标准化养殖育苗基地,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引进繁育三倍体牡蛎、海大一号、海大二号等牡蛎优良品种,繁育水体在500—1000立方米,且年育苗量3000万粒以上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繁育水体1000立方米以上,且年育苗量6000万粒以上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于选育种质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获得国家水产新品种证书的单位或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海洋牧场建设方面

对新建装备型海洋牧场,购置自动化养殖作业平台,单台价值150万元以上,每台奖励20万元购置现代化海洋牧场平台,单台在500万元以上,每台奖励50万元对新建田园型海洋牧场,牡蛎增养殖面积4500亩以上、采取生态疏养模式、建有标准化消毒净化设施、产品符合质量追溯体系要求且对周边养殖户起到一定带动作用的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海洋牧场新增陆域配套设施即监控室、展示厅、研究院、体验馆,实现海洋牧场可视、可测、可控,提升海洋牧场信息化水平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休闲渔业方面

对完成省级休闲渔业公园项目建设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今年科技扶持政策有调整

对企业创新平台的奖励范围及标准进行了调整。鼓励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对企业当年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30万元、威海市级10万元给予奖补。对企业当年新认定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按照省级10万元、威海市级5万元给予奖补。

增加了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的奖励鼓励建设技术转移机构及科技服务机构。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来乳山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年内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成功转化5项以上,根据其运行成效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运营经费扶持。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在我市注册并积极开展高企培育、人才引进、项目评审、平台建设、政策咨询、科技培训等专业服务,对运营成效显著的,择优给予10万元奖补。

加大对校企协同创新的扶持力度支持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开发企业、专家团队等进行产学研合作,对签订产学研合作合同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付款(含对专家个人或团队)的2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联合组建研发团队,进行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经专家委员会论证,对在本行业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突破的产学研项目,再给予20—50万元奖励。


今年外资招商领域的奖励政策有新变化

鼓励引进外资项目凡当年引进实际到账外资达到50万美元(含)以上的项目,对项目引荐者进行奖励。其中,到账外资500万美元以下的,按实际到账外资的4‰予以奖励;到账外资500万美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到账外资的6‰予以奖励。引进世界500强投资的项目,按奖励标准的2倍予以奖励;引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5+5”十强产业的项目,按奖励标准的1.2倍予以奖励。年度奖励单体项目引荐者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外资企业资金到账凡当年实际到账外资达到5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企业,对该外资企业进行奖励。其中,到账外资500万美元以下的,按当年到账外资每100万美元奖励3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到账外资500万美元(含)以上的,按当年到账外资每100万美元奖励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年度奖励每家企业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外商并购本土企业对外商全部或部分收购我市内资企业,并购交易额在1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经确认完成并购交割手续的,按当年外商并购交易额每100万美元奖励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并购后的外资企业。年度奖励每家企业金额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外资项目实物工作量建设。依据上级业务部门认定的结果,凡当年形成实物工作量500万元(含)以上的外资企业,对该外资企业进行奖励。以外资企业当年形成的建筑物和设备投入合计计算实物工作量,合资合作企业按注册资本的外资投入比例认定实物工作量。按当年形成的实物工作量每500万元奖励2万元的标准奖励企业。年度奖励每家企业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今年出台了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方面奖励政


鼓励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电商小镇、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对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或电商小镇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创建商贸流通领域工作试点


对创建商务部、省商务厅、威海市商务局商贸流通领域工作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开展信用认证和信用等级评定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认证和信用评级。对当年通过信用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万元;达到A、AA、AAA信用等级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今年在鼓励企业品牌创树、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标准化方面奖励政策

01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与能力的培育提升。

对当年获得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分别扶持0.5万元、1万元


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对获得省级以上专利奖的,给予5万元扶持;


对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02

深入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创树品牌

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每件商标奖励50万元


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山东名牌产品、山东名牌农(林、水)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质量管理奖的单位,每项奖励10万元


对新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企业,每件产品奖励8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山东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山东老字号企业,每项奖励5万元


对新认定的马德里商标、中国森林、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每项奖励3万元


对新认定的威海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和进口品牌、威海老字号、威海家政服务品牌企业,每项奖励2万元


对首次申报并通过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电子商务等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每项认证奖励5000元。支持经营主体创建农业品牌,对当年认定的省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位每件产品奖励1万元


深入挖掘红色文化、非遗文化、母爱文化、健康文化、休闲文化等各种文化元素,培育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文化产业品牌,在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开展的评选活动中,荣获国家级、省级、威海市级文化产业品牌,分别奖励企业30万元、20万元、5万元


扶持企业创建旅游品牌,对年度内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景区,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00万元奖励。


03


进一步规范、完善标准方面的奖励,推动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


对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单位,凡当年正式批准发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主持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6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主持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或试点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所在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同一个企业每年所获标准化补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今年出台了鼓励造林育苗的奖励

对一个造林主体在同一片区内成片造林达到50亩以上的,主要栽植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水果除外),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


对连村路及村村通道路两侧按3米×3米的株行距构建绿色通道的,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路肩按4米株距栽植高2米以上,胸径3厘米以上的乔木或高2米以上的常绿树种构建绿色长廊,按照5000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贴。


对水系扩绿、岸线复绿,连片新建水源涵养林30亩以上的,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


村庄绿化美化达到市级绿化模范村标准的按照2万元/村的标准给予奖补。


对新建育苗基地达到200亩以上的,苗木品种至少10种以上的,按照5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


对荒山更新造林成片营造防护林30亩以上的,按照1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造林育苗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主体应为村级合作社。奖补资金在三年内按程序拨付给造林实施主体,其中第一年验收合格后拨付50%的资金,第二年验收合格拨付25%的资金,第三年验收合格拨付25%的资金。


今年在鼓励金融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奖励政策有新的变化


0
1

鼓励金融机构增设奖励。2019年对银行、保险机构的增设奖励与2018年基本保持一致。对设立银行支行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扶持,设立分行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当年新设且保费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寿险机构和1000万元以上的财险机构,奖励开办费用10万元当年新设且保费收入6000万元以上的寿险机构和2000万元以上的财险机构,奖励开办费用20万元另外,2019年新增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奖励条款。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我市新设营业部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开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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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对净资产超过500万元(含)且挂牌前一年度或当期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及净资产超过500万元(含)的农业、“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千帆计划”入库、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净资产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且挂牌前一年度或当期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净资产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农业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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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激励企业首发上市。加大我市首家IPO企业的扶持力度。对我市首家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企业实行分阶段补助1500万元其中,进入辅导期阶段补助300万元,申报材料被证监会正式受理再补助300万元,正式发行股票上市的补助剩余900万元。若在上交所、深交所挂牌上市终止或未能成功,企业需返还前期发放的所有补助。第二家及之后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对在香港、台湾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按融资额度的1%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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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推动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

重新界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企业的奖励标准,对于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以企业规模、所属行业、科技含量为标准,分层次确定奖励金额。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一次性补助15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由基础层升至创新层的,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千帆计划”入库、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科技型中小、净资产300万元以上且挂牌前一年度或当期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的股份制企业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的农业股份制企业,在省内股权交易市场精选板挂牌一次性补助50万元,成长板挂牌一次性补助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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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鼓励挂牌企业再融资。

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方式进行融资,按实际融资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省内区域市场挂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方式进行融资超过1000万元的,按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 来源:乳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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