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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上午
乳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就我市新修订的“鼓励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中
关于“工业经济”方面的相关情况
举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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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带你到现场看看
新修订奖励政策有那些特点呢?
一起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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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性更强丨突出了冲击新目标的奖励
对冲击新目标企业新上项目,达到新引进项目标准的,与新引进项目享受同等政策。
对纳税过1000万元且连续三年纳税保持增长的冲击新目标企业(以2017年、2018年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基数),按主体税种(增值税、所得税)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分档扶持。
冲击新目标行动入库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对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按当年设备投资的6%给予扶持,设备投资是以税务发票为准。
精准性更强 | 调整了突出贡献企业家奖励标准
对当年企业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经营者,授予“突出贡献企业家”称号,其中,纳税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家,给予5万元奖励;纳税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家,给予10万元奖励;纳税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家,给予15万元奖励。新增了对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的奖励。
对入选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范围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山东省“隐形冠军”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导向性更强 | 突出了智能发展、高端发展、链条发展
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对新认定的威海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对列入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培育)企业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提高上下游配套能力。
对龙头企业采购本地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年累计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采购结算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新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如何拿到国家补贴?
创新技术不仅能让企业实力更强、底气更足,还能拿到补贴?
什么是数字化车间?
什么是智能工厂?
如何享受鼓励政策?
我市纳税明星企业的确定是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当年纳税数据为准。
具体的奖励标准是:
对纳税3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纳税8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和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授予“纳税明星企业”荣誉称号。其中,纳税1000万元以下授予“一星级纳税明星企业”,1000万元(含)—2000万元授予“二星级纳税明星企业”,2000万元(含)—3500万元授予“三星级纳税明星企业”,3500万元(含)—5000万元授予“四星级纳税明星企业”,5000万元(含)以上授予“五星级纳税明星企业”。
对纳税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家,给予5万元奖励;纳税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家,给予10万元奖励;纳税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家,给予15万元奖励。
对企业新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首先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当年设备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单个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或购置设备投入使用后,可以申请技改补贴。
具体的奖励标准是:
按当年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的3%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这里讲的设备投资是以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具的设备购置发票为准,对企业进行环保改造提升的设备不在扶持范围内。
今年,我市对冲击新目标行动入库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对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按当年设备投资的6%给予扶持;对当年销售收入增幅达到20%、30%、40%以上的,按当年设备投资的4%、5%、6%分别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要求企业将扶持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挪作他用。这里讲的设备投资是以税务发票为准。
技术创新是企业的“命根子”, 只有不断进行创新,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企业才能实力更强、底气更足,抢占发展的制高点。
近年来,我市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实施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对全市70家重点和成长型企业,凡被列入国家、省、威海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的新产品,经专家委员会现场评审论证后,视其技术水平和产业化情况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
数字化车间:信息技术和现代制造技术有机结合的新型生产组织方式,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进行人、财、物等资源管理,采用自动化装备与工件传送系统,按照规划的流程,自动完成产品全部或部分制造的过程。
智能工厂: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信息管理和服务,提高生产过程可控性、减少人工干预以及合理计划排程,同时集智能手段和智能系统等新兴技术于一体,构建高效、节能、绿色、环保、舒适的人性化工厂。
申报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应具备基本条件且同时符合各自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2年及以上。
2.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
1.车间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建立数字化模型,基于三维模型的产品设计与仿真,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
2.制造装备数控化率不低于70%,并实现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3.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建立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实现制造执行系统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的信息互联互通。
4.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5.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
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1.至少具备1个数字化车间,如产品生产流程涉及多个车间,则至少应具备2个以上数字化车间。
2.产品规划、开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等全过程数字化,可实现设计开发与生产之间的及时响应、持续改进、全流程创新。
3.物流配送过程广泛应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车间物流实现自动挑选、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
4.原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实时记录产品信息,可实现产品信息可追溯;关键工序可实现产品质量在线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车间环境可实现智能检测、调节、处理功能;对主要用能设备可实现检测与控制。
5.对生产的最终产品,运用数据挖掘、性能监控、物联网智能终端等技术设备,实现对产品的远程监测与控制、故障自动化分析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