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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乳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经济奖励政策有关情况。
今年我市的经济奖励政策有什么特点?
今年的经济奖励政策涵盖工业经济、科技金融、文化旅游、人才引进、创新创业、外资招商、内贸流通、现代农业、海洋渔业、造林育苗、品牌创树等领域,与以往相比,涉及领域更广,扶持力度更大,助力企业新旧动能转换。
今年对“海纳英才计划”的政策调整
一是提高生活补贴金额,将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2000元提高到1000元、2000元、5000元;
二是适当扩大享受补贴范围,对通过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教育系统招考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参照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执行。
今年工业领域奖励政策特点
今对现代农业奖励政策有了新变化
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对连方成片发展茶叶、蓝莓、苹果、葡萄、猕猴桃、中药材(不含西洋参、高丽参)等标准化产业基地300亩以上的,且实行种植基地+(仓储、初加工、深加工、电商平台、文旅设施等)“1+1”模式的产业融合园区,给予扶持奖励。其中,对新建产业园300亩以上的,按100亩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扩建后连方成片达到300亩以上的,每扩建100亩给予1万元补贴。对新建产业园区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1%予以奖励;扩建产业园区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上限50万元。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方面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威海市级示范社示范农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方面
新增对当年认定的省级“新六产”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企业设立期货交割库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今年,继续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威海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今年创业方面补贴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
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惠及人群,对符合条件的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最高为15万元;创办小微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以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符合条件最高可给予300万元贷款。对农村贫困人口及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发放创业扶贫担保贷款,个人免担保最高不超过3万元,单位需提供必要抵押和反担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创业补贴政策
对于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且在创办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是5000元。对于2014年6月17日以后注册营业执照,租赁经营场地的创业者,在所租赁固定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个体工商户可享受5000元。
今年在推进海洋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方面奖励政策
育苗育种方面
对工厂化养殖育苗规模不少于5000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善,建有监控室、实验室、档案室、展示厅,构建了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且与省级以上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建立实质性长期合作关系的标准化养殖育苗基地,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引进繁育三倍体牡蛎、海大一号、海大二号等牡蛎优良品种,繁育水体在500—1000立方米,且年育苗量3000万粒以上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繁育水体1000立方米以上,且年育苗量6000万粒以上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于选育种质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获得国家水产新品种证书的单位或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海洋牧场建设方面
对新建装备型海洋牧场,购置自动化养殖作业平台,单台价值150万元以上,每台奖励20万元;购置现代化海洋牧场平台,单台在500万元以上,每台奖励50万元。对新建田园型海洋牧场,牡蛎增养殖面积4500亩以上、采取生态疏养模式、建有标准化消毒净化设施、产品符合质量追溯体系要求且对周边养殖户起到一定带动作用的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海洋牧场新增陆域配套设施即监控室、展示厅、研究院、体验馆,实现海洋牧场可视、可测、可控,提升海洋牧场信息化水平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休闲渔业方面
对完成省级休闲渔业公园项目建设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今年科技扶持政策有调整
今年在扶持文旅产业发展方面政策
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企业方面
对企业新上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企业的,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并给予资金奖励。对当年实际投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奖励50万元。对新成立的国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分社,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年内新引进并对外营业的世界连锁品牌高品质酒店奖励50万元。
鼓励文旅企业创树品牌方面
培育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在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开展的评选活动中,荣获国家级、省级、威海市级文化产业品牌,分别奖励企业3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年度内新评定为国家3A级以上的景区、三星级以上的酒店分别给予奖励。
扶持原创文艺作品生产方面
对在中央或省电视台、剧院播(演)出的展现乳山元素的原创电视连续剧、原创电影作品、舞台艺术作品,在院线播出的电影作品,获得国际及国家级或省级重大奖项的作品给予资金奖励。对加入中国文联、山东省各文艺家协会会员给予资金奖励。扶持出版图书,个人自费出版且有国内正式刊号的文学类图书。
扶持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方面
将国家级、省级、威海市非物质遗产项目转化为生产经营、带动地方就业的,年税收达到50万元奖励5万元,每增加50万元奖励5万元。对入驻景区、文化园区、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孵化器的经营者,给予一定的租赁费用补贴。
鼓励文化产业集聚化发展方面
由个人或民营等社会资本出资新建、实行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展馆、名家工作室等文化场馆,给予建设租赁费用补贴。对经认定的乡村记忆馆,根据投入情况给予每处最高2万元的扶持资金。
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展览活动方面
鼓励各类行业协会、景区、企业、个人在市外举办大型书画、摄影、剪纸等各类艺术展,经宣传文化部门批准,布展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每次展览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动文化对外交流合作方面
对文化企业参加由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组织的国内省级以上展览会,给予摊位费全额资助;对自费参加国内省级以上展览会的,每家企业按照摊位费50%给予资助,其中省级最高资助不超过1万元,国家级最高资助不超过2万元。
鼓励乡村旅游发展方面
对民间资本投资新发展渔家乐、农家乐,接待户、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进行奖励。对民间资本投资新发展的精品采摘园,达到规范标准的奖励5万元。对符合精品民宿规范标准的新建和改造提升的乡村民宿,达到15个床位的,每个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
引进客源方面
对一次性从同一目标客源市场组团来乳,在乳过夜且游览一个以上有门票景区的组团社进行奖励。同时,对全年接待游客人数累计达一定数量的本市旅行社及引进或举办能促进产业发展专业会议的企业进行奖励。
今年外资招商领域的奖励政策有新变化
今年出台了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方面奖励政策
鼓励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电商小镇、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对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或电商小镇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创建商贸流通领域工作试点。
对创建商务部、省商务厅、威海市商务局商贸流通领域工作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开展信用认证和信用等级评定。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认证和信用评级。对当年通过信用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达到A、AA、AAA信用等级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今年在鼓励企业品牌创树、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标准化方面奖励政策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与能力的培育提升。
对当年获得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分别扶持0.5万元、1万元;
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对获得省级以上专利奖的,给予5万元扶持;
对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深入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创树品牌。
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每件商标奖励50万元。
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山东名牌产品、山东名牌农(林、水)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质量管理奖的单位,每项奖励10万元;
对新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企业,每件产品奖励8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山东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山东老字号企业,每项奖励5万元;
对新认定的马德里商标、中国森林、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每项奖励3万元;
对新认定的威海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和进口品牌、威海老字号、威海家政服务品牌企业,每项奖励2万元;
对首次申报并通过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电子商务等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每项认证奖励5000元。支持经营主体创建农业品牌,对当年认定的省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位每件产品奖励1万元。
深入挖掘红色文化、非遗文化、母爱文化、健康文化、休闲文化等各种文化元素,培育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文化产业品牌,在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开展的评选活动中,荣获国家级、省级、威海市级文化产业品牌,分别奖励企业30万元、20万元、5万元。
扶持企业创建旅游品牌,对年度内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景区,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00万元奖励。
进一步规范、完善标准方面的奖励,推动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
对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单位,凡当年正式批准发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主持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6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主持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或试点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所在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同一个企业每年所获标准化补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今年出台了鼓励造林育苗的奖励政策
对一个造林主体在同一片区内成片造林达到50亩以上的,主要栽植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水果除外),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 | |
对连村路及村村通道路两侧按3米×3米的株行距构建绿色通道的,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路肩按4米株距栽植高2米以上,胸径3厘米以上的乔木或高2米以上的常绿树种构建绿色长廊,按照5000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贴。 | |
对水系扩绿、岸线复绿,连片新建水源涵养林30亩以上的,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 |
村庄绿化美化达到市级绿化模范村标准的按照2万元/村的标准给予奖补。 | |
对新建育苗基地达到200亩以上的,苗木品种至少10种以上的,按照5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 | |
对荒山更新造林成片营造防护林30亩以上的,按照1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造林育苗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主体应为村级合作社。奖补资金在三年内按程序拨付给造林实施主体,其中第一年验收合格后拨付50%的资金,第二年验收合格拨付25%的资金,第三年验收合格拨付25%的资金。 |
今年在鼓励金融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奖励政策有新的变化